海报新闻记者近日报道,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对上海达兰化工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因总经理及安全管理人员未通过规定的安全考核、未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5万元罚款。公开资料显示,上海大兰化工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具体违法行为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未按规定通过考核。二是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按规定提供给员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的相关规定,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对该公司作出5万元的行政处罚。公开资料显示,上海大兰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5月16日,法定代表人为金春贤,注册资本500万元。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1686号608室。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企业独资)。我们的业务活动包括食品添加剂、化学品、化学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等特殊产品)、电子产品的批发、进出口和经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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