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新闻记者近日报道,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浙江万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州控股集团”)作出行政处罚。因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叉车)等违法行为,该公司被责令停止使用该特种设备,并罚款13万元。涉事叉车驾驶员的特种设备安全员资格和驾驶证也被依法通报并吊销。经查,万州控股集团为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浙江省兰溪市经济开发区登盛路157号。主要致力于纺织品加工。厂内现有叉车24台,其中20台已检验合格,3台为最近采购的更换负载,1台尚未检验。此前,该公司曾将叉车业务外包给四家生产部门。原员工楼某某解除劳动合同后,受聘到生产4单元从事叉车工作。成立兰溪小路货运服务部提供操作人员,万州控股集团提供叉车并承担管理责任。受影响的叉车为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型号CPDS,产品编号B11284Y03769。直到 2024 年 12 月,它一直被用作折叠卡车,后来改装成叉车。卢某某多次提醒万州控股集团相关管理人员要求叉车检查。然而,由于该公司没有保存叉车信息,检查请求并未完成。 2025年7月23日6时24分,持证司机徐某某在厂区内驾驶一辆空载且未经检验的叉车,时速10公里/小时,远远超过公司标牌上标明的时速5公里/小时。监管机构确定涉事未经检验的叉车所有者、管理人万州控股集团,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且违法行为持续六个月以上,情节严重。但由于公司积极配合事件调查并积极提交材料,且因违规使用特种设备数量不足五件,公司落得情有可原。考虑到人员职责不清、职能交接不到位、安全法规知识不全面、不严格等管理上的缺陷,决定在一般处分范围内给予更严厉的处分。关于当事人使用未经检验的叉车行为,决定责令暂停使用特种设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处十三万元罚款。同时,肇事司机徐萌萌违反安全规则和驾驶规程加速行驶,也违反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监管部门决定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通知发证机关撤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资格。公开资料显示,万州控股集团成立于2013年,注册资本16326.54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继洲先生。是兰溪市纺织工业集团第一家企业组。主要从事高档时尚休闲面料、家纺面料、纯棉纱线的研发和生产。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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